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

汕尾宣判一起涉黑案 黄萍涉黑团伙骨干被判刑

9月19日,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钟锦钊、邹锦辉犯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,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妨害公务罪、寻衅滋事罪、聚众斗殴罪判处钟锦钊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非法采矿罪、妨害公务罪、聚众斗殴罪判处邹锦辉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
  金羊网讯 (记者/董柳 通讯员 全小晴 史小君 卓俊鸿)9月19日,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钟锦钊、邹锦辉犯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,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妨害公务罪、寻衅滋事罪、聚众斗殴罪判处钟锦钊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非法采矿罪、妨害公务罪、聚众斗殴罪判处邹锦辉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2001年起,被告人钟锦钊、邹锦辉参加以同案人黄萍(已判决)、邹某某(已死亡)为组织、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该组织以汕尾市城区荣泰实业有限公司(下称荣泰公司)为依托,以钟锦钊、邹锦辉等人为骨干成员,纠集多名亲友同乡,通过层级管理,提供作案工具、经费和报酬,以商养黑;采取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、妨害公务、强迫交易、聚众斗殴、非法买卖枪支、弹药、伪造公司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,大肆敛财;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谋求保护伞,称霸一方,以黑护商,在汕尾地区形成重大影响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、社会正常秩序。

  被告人钟锦钊和邹锦辉作为荣泰公司的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,在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中,积极参与多宗违法犯罪并起到关键作用,均系该组织的骨干成员。其中,钟锦钊参与实施了荣泰公司黄萍组织的聚众斗殴,阻碍渔政执行公务,在汕尾港贝类养殖群众自采区殴打村民等违法犯罪行为;为非法占用公地,组织人员在11户居民门前建违法建筑用于出租牟利;插手拍卖和招投标市场。邹锦辉在明知荣泰沙场未办理采沙许可的情况下,按照黄萍指示对日常采沙工作进行管理,参与购买采沙船,组织沙场人员实施非法采矿违法犯罪;参与荣泰公司黄萍组织的聚众斗殴;参与妨害渔政执法违法犯罪和汕马路暴力拆迁,殴打被拆迁户施某某等人。

  法院认为,钟锦钊、邹锦辉无视国家法律,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;以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;积极参与聚众斗殴(但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),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妨害公务罪、聚众斗殴罪(中止)。另外,钟锦钊随意殴打他人,破坏社会秩序,情节恶劣,构成寻衅滋事罪;邹锦辉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,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沙,情节特别严重,构成非法采矿罪,对其二人应实行数罪并罚。鉴于二人有自首情节,当庭认罪悔罪,其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,法院给予从轻、减轻处罚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另据了解,2016年9月,同案人黄萍因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非法采矿罪、强迫交易罪、妨碍公务罪、非法买卖枪支、弹药罪、聚众斗殴罪、行贿罪、伪造公司印章罪、隐匿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罪、走私普通货物罪,数罪并罚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免责声明: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,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、暗示和承诺,仅供读者参考,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(内容、图片等),请及时联系本站,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。

为您推荐

春雷行动:冰城公安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

春雷行动:冰城公安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

   春意渐浓,网络安全不能松!近日,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民警化身“网络安全辅导员”,带着满满的“...
春雷行动:暖心护送走失老人平安回家

春雷行动:暖心护送走失老人平安回家

“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”。然而,受年龄增加、记忆力减退和疾病等多种因素影响,有时他们只是出门走一走,却忘记了回家的路。近期...
春雷行动:民警巡逻路上,化身“修车工”

春雷行动:民警巡逻路上,化身“修车工”

“真是太感谢你们了,要没有你们,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,谢谢你们的帮助”。3月30日,哈尔滨市公安局通河县局长安派出所民...
春雷行动:创新巡防机制 守护城市烟火气

春雷行动:创新巡防机制 守护城市烟火气

深夜的烧烤摊前香气扑鼻,晨练的公园里鸟鸣声声,街头巷尾的商店暖光萦绕……这些平凡的生活场景背后,...
松北公安:温情守护群众平安

松北公安:温情守护群众平安

“春雷行动”开展以来,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始终坚持“人民至上”,深入践行“人民公安为人民”的理念,用行动编织起一张坚实...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返回顶部